学院各系、部门科室:
为进一步加强对学院院网及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的规范化管理,严格执行新闻稿件的“三审三校”制度,现对院网新闻发稿提出明确要求:
1、新闻稿件发布,必须有明确的:
①发布人,在后台上传稿件页面,“作者”项标注;
②供稿人,在新闻稿开头标注;
③一审人,在新闻稿末尾标注;
④责任编辑,同上,在末尾;
⑤审核人,同上,在末尾;。
具体规范样式,请参考如下院网新闻帖:/info/1021/6143.htm
2、相关人员标注,必须为准确的人员全名。除代表学院发布的通知公告等,原则上不得使用学院名称或科室名称进行标注,“发布人”等人员均不得缺项;
3、发稿前,稿件内容必须先经由“一审人”(科室负责人或系部主任)和“审核人”(学院分管院领导)的审核,再通知“责任编辑”审核后方可在院网上进行新闻发布;
4、当前学院官方网站“责任编辑”及“后台管理员”为周亮同志;
5、本通知从即日起开始严格施行。如出现相关内容明显缺失的稿件,发稿后将由责任编辑直接对问题稿件进行后台撤稿处置,并通知发布人责其修改后再进行发布。
红足1世77814
2023.11.9